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复函(璧卫函〔2025〕112号)
邹小余代表:
一是集采药品以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药物和常见药品为主,这类药物大多数为处方药,需要医生处方后才能开具。即使医院设置集采药品专柜,群众也不能直接购买,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
二是目前四家区级医院设立了便民门诊,并在全区实行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挂号费政策,方便群众就诊购药;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开设了互联网医院,患者通过网上就医后,医院通过物流配送将药品送到患者家中,为群众购药提供方便。通过以上方式,群众可以在公立医院方便、快捷地购买到集采药品。
三是药品的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对于慢性病患者,需要定期到医院找医生评估疾病的进展,从而进行药品的品种选择、剂量调整、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估等;患者直接到设立的药品专柜购药,缺少了医生对患者疾病的评估环节,患者用药存在安全隐患;患者到便民门诊评估病情后开药,到药师审核处方合理性,实现了双重审核机制(比直接到药品专柜买药多一步核对审查环节),进一步确保了患者安全用药,减少医患矛盾。
四是区卫生健康委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和集采药品的相关政策及知识培训,加强对集采药品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并将集采工作纳入对医院的综合目标考核,持续推进集采政策落地。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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