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的复函(璧市场函〔2025〕61号)
田茂文代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机制建设。联合区公安局印发《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重庆市璧山区涉老领域案件行刑衔接和信息互通制度》,两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大信息共享互通,提升案件办理效能,大力查处涉老商业场所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建立区市场监管局与乡镇(街道)之间的损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线索移送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网格员的“探头”作用,动员基层力量织密防范养老诈骗的“监管网络”,及时发现损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线索,弥补了市场监管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制作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视频,扩大社会知晓面,提高老百姓防范意识。制作《末日讨论会》宣传视频,通过“线上平台+线下推广”结合,营造多渠道與论氛围,积极向各类新闻媒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在全区各商业和公益 LED 屏、奥特莱斯南门唐城等影院、80 个小区 591 部楼宇电梯、15 个镇街194个村社党群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积极营造打击整治防骗识骗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关注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利用镇街执法人员、基层网格员、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各镇街涉老商业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涉老商业场所台账,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全区各镇街召开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明确镇街工作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对村社网格员开展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业务培训,提高养老诈骗辨别能力,落实巡查责任。各镇街市场监管所对辖区住宅小区及农贸市场周边的火疗馆、理疗馆、按摩馆、养生馆、体验馆、健康中心、助农体验园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摸底,落实监管责任。
(四)强化消费维权。及时处置涉老诈骗投诉举报,查处违法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24年以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件,立案查处6件,其中虚假宣传5件、虚假广告1件,罚没金额6万元。加大对涉老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抽查涉老产品质量10个批次。建立43 家消费维权服务站、46 家 ODR 企业,深度参与涉老消费纠纷化解。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授牌 12 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户,引导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5 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以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的核心理念,强调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区别,在重点场所如社区(乡村)活动中心、公园、商超等人群聚集的地方,面向老年人以及其他保健食品消费量较大的人群进行宣传,让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龄群体广泛知晓,进一步增强自我防骗意识。同时呼吁空巢老人子女常回家看看,让老人感受到家人的温暖,提醒老人防范骗局。
(二)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前沿阵地优势,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保健品会销行为立即向辖区市场监管所通报;加大部门联动配合,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城管巡逻、公安交巡警的优势,加大对疑似会销保健品车辆排查力度,消弱其流动优势;同时在重点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张贴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监督,主动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提供可能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问题线索,让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无藏身之地。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多举措加大广告监测力度。组织辖区广告业主进行宣贯培训,提升知法守法能力。对辖区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电商平台以及自媒体等主体定期开展专项监测,及时发现案源线索。强化药品、涉疫等涉老重点领域广告监管,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挖欺诈和虚假宣传“窝点”,共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重、从严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开曝光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对违法销售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