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旅游委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7-24

赖华委员: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我委每年结合“3·15”、“4·26”、“法治宣传月”、“12·4”等活动在广场、小区、乡镇(街道)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业主履行好管理职责,切实增强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意识,杜绝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提醒广大家长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加强家庭教育、沟通交流,发现不良行为时要及时管控,督促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二、狠抓案件查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我委一直以来坚持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文化市场安全”为目标,每年结合“扫黄打非·护苗”、未成年人专项整治等行动,坚持“日常执法”与“错时检查”、“零点行动”、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营业性娱乐场所有无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及举报电话等;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饮酒消费;是否监护人带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是否存在介绍未成年人就业和非法使用未成年工等行为。从严查处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场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开展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为开展好专项行动,我委提前谋划,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召开全区营业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宣传、引导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特别是网吧要严格自律、守法经营,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近年来,检查营业性娱乐场所96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982人次,开展联合执法78次,查处营业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17件。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旅游委

2024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