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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3-004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3-08-19 [ 发布日期 ] 2013-08-19

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正明等六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府人〔2013〕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县委《关于提名陈正明等六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3〕77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陈正明同志为璧山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姜何同志为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赖晓明同志为璧山县交通局副局长(挂职);

  刘志峰同志为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冉江河同志为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陈承同志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以上六名同志挂职时间自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特此通知

           

                    

                      璧山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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