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13-004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3-08-19 | [ 发布日期 ] | 2013-08-19 |
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正明等六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府人〔2013〕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县委《关于提名陈正明等六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3〕77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陈正明同志为璧山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姜何同志为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赖晓明同志为璧山县交通局副局长(挂职);
刘志峰同志为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冉江河同志为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陈承同志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以上六名同志挂职时间自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特此通知
璧山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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