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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3-004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3-08-19 [ 发布日期 ] 2013-08-19

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平、陈杰华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府人〔2013〕1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县委《关于提名何平、陈杰华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3〕85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何平同志为璧山县行政学校校长;

  陈杰华同志为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挂职时间从2013年7月到2014年7月。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特此通知

   

                    

                      璧山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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