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14-0048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14-10-13 | [ 发布日期 ] | 2014-10-13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晓明、杨明飞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王晓明、杨明飞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璧山委〔2014〕128号),经2014年9月29日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晓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常务副校长(挂职);
杨明飞同志任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挂职)。
以上2名同志挂职时间从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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