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12-004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2-04-26 | [ 发布日期 ] | 2012-04-26 |
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定明等二十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经2012年4月23日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定明、吴永彬、刘全模等三名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蔡光芬、张忠、谭良宽、张青令、袁道国、杨金城、胡忠、胡浩等八名同志任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兼);
熊文、张华荣二名同志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刘廷忠同志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主席,璧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主席,璧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主席;
彭禄友同志挂职任璧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璧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舒朝勇、何大树二名同志挂职任璧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璧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免去罗志军、余祖明二名同志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杨志勇、李钟斌、丰强、文强等四名同志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林达明同志不再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主席职务;
巫正厚同志不再挂职任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颜广宇同志不再挂职任璧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璧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熊文、张华荣、刘廷忠、彭禄友、舒朝勇、何大树等六名同志的挂职,不涉及本人领导职级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挂职期间,不得在挂职单位领取工资、津补贴。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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