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19-005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 2019-12-12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殷朝阳等3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璧山府人〔2019〕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关于提名殷朝阳等3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19〕124号),经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殷朝阳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正处长级);
张静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傅鑫同志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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