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707L/2023-00107 | [ 发文字号 ] | 璧山府人〔2023〕9号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9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秦俊才等26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秦俊才等26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3〕71号),经2023年9月15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秦俊才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副局长(正处长级)职务;
王尚清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鲜小刚同志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校长(五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职务;
胡静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青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长程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漆春梅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飞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副局长;
免去严俊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杨毅同志(区人武部)任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重庆市璧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柏松同志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重庆市璧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刘功能同志任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吴永亮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瑞娟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六级职员领导岗位),免去其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朱晓谦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六级职员领导岗位);
免去方俊同志重庆市璧山区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婷婷同志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坤荣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职务;
免去钟正付同志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职务;
李旭东、何明强、刘益霞、陈鑫、孙东、刘星妤等6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试用期满转正;
冯俊明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挂职时间为2年,从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朱兴旺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挂职),挂职时间为2年,从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消失。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