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195W/2023-00024 | [ 发文字号 ] | 璧山府人〔2023〕11号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6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杨峰等4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杨峰等4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3〕80号),经2023年9月25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峰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校长(五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傅彬同志任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免去其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欧阳武轶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元娟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副校长(六级职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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