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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778470767F/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璧山府人〔2024〕2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欧亚玲等9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欧亚玲等5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4〕5号)、《关于提名王丰等4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4〕12号),经2024年1月9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欧亚玲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栋木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旭东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郑兵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啟发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丰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荣莉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响同志任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泽伟同志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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