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78470767F/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璧山府人〔2024〕2号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2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欧亚玲等9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欧亚玲等5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4〕5号)、《关于提名王丰等4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4〕12号),经2024年1月9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欧亚玲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栋木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旭东同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郑兵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啟发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丰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荣莉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响同志任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泽伟同志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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