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5-00028 | [ 发文字号 ] | 璧山府人〔2025〕12号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4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罗秀君等8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按区委《关于提名罗秀君等13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璧山委〔2025〕65号),经2025年6月19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罗秀君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发利同志任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聂源极同志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华东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正处长级),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郑勇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职务;
梁栋同志任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保留五级职员领导待遇),免去其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孙辉琴同志重庆市璧山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职务;
胡兴峰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同意其试用期满转正。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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