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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璧山府发﹝2020﹞28号

日期:2020-12-18


2020年12月,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璧山府发﹝2020﹞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深改组第14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要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具体工作安排下,重庆市启动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环境质量底线等工作。2018年7月,在完成并发布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上,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区组织开展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工作,把构建“环境质量底线”目标,通过确定“三线一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具体任务加以实现。加上已发布的《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和我区的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资源利用上线”,基本构成了璧山“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的工作框架。

二、制定过程

2018年5月,重庆市召开专题视频会议,集中部署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专项工作,市政府要求市区两级联动、齐头并进完成市区两级“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按照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长战办〔2018〕2号)相关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璧山高新区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13个区级部门,形成我区“三线一单”成果。成果通过专家组技术审查验收和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验收。

为做好我区“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和实施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实施意见》,在区政府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充分征求了各镇街和相关区级部门的意见。《实施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分区管控、工作要求、保障措施4个部分。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坚持保护优先、分类施策、稳中求进的原则,分别提出我区2020年、202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分区管控方面,将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17个环境管控单元,对三类单元分别提出了环境管控要求。工作要求方面,提出建立成果数据应用平台,实行信息共享共用,提出了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的要求。保障措施方面,主要从强化组织保障,资金、技术保障两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四、核心举措

将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17个环境管控单元,并提出了分区环境管控要求。相应管控要求数据上传至“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展示和交换,实行信息共享共用。

五、适用对象

对全区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普遍适用。

六、意义

《实施意见》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快确定环境质量底线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举措,也是发布、应用“三线一单”成果的重要工作程序,积极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先行区、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先行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生成示范区、大健康产业集聚区、航空门户枢纽”,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关键词解释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指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区域,衔接行政边界,划定的环境综合管理单元。

璧山区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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