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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办法》(璧山府办发〔2021〕23号)

日期:2021-08-04

《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30日正式印发,对新闻发布内容、形式、机构、新闻发言人等作了具体规定。其中,有哪些重点内容?一起来看。

问: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新闻发布是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建设”的部署。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依法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准确。2020年11月,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81次(扩大)会议要求研究建立常态化新闻发布制度。2021年3月26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9),第十三条明确要求各区县政府主管统筹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为此,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启动了《办法》起草工作。起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及新闻发布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借鉴市级有关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办法的情况,结合璧山区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并经区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初审的基础上,通过区政府网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在经过合法性审核并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问: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七章、22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即第一章,明确了新闻发布概念、遵循原则等。

第二部分为主要内容,包括第二章至第五章,明确了新闻发布内容,包括政务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突发事件、重要预警、重大活动等信息;明确了新闻发布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媒体专访和书面信息发布、新闻媒体座谈会和记者招待会、线上线下答问;明确了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明确了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包括归口联动、舆情研判、主动发布、应急发布、专家解读、媒体联络、风险管控、工作评估等八项工作机制;明确了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要求。

第三部分为监督保障,即第六章。

第四部分为附则,即第七章,明确了生效日期等。

问: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制度化。这是我区第一部关于新闻发布工作的政策性规章。

二是常态化。在过去的自主新闻发布会工作基础上,提出了八项工作机制来推动新闻发布常态化建设。比如,“主动发布机制”就对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发布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常态化数量要求。

三是社群化。致力于让好政策上得云间、下得基层,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培养公众通过政府新闻发布活动获取权威信息的生活习惯。比如,提出了“线上线下答问”这一发布形式,通过线上线下与社会公众点对点、面对面沟通交流,让发言人直接面对市民开展发布工作,这必将进一步提高政府权威声音在基层的到达率、知晓度、覆盖面,也能让各级领导干部在发布工作实践中提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能力。

问:下一步对《办法》的贯彻落实有什么要求?

答:《办法》印发后,关键在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抓好宣传解读。通过举办培训班、宣传引导等方式,做好《办法》解读。

三是创造良好条件。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新闻发布平台和后勤保障建设,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创造宽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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