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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重庆市璧山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日期:2023-03-21

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文件,开展好重庆市璧山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就《重庆市璧山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背景依据

为扎实推进重庆市璧山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河流沿岸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我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76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号),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4号)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庆市璧山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印发

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20236月底前,印发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4年年底前,完成我区“三河”流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根据市级要求,开展后续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排污口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并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计划纳入全市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管理。

主要任务

《方案》明确开展排查溯源、实施分类整治、严格监督管理3项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排查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排查摸清全各类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等信息,按照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对排查出的排污口统一分类命名编码,并根据监测溯源结果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二是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强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治理。三是严格监督管理。要求从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规范审批、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完善信息平台等5个方面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鼓励公众参与3项保障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区生态环境、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要鼓励公众参与,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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