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调整璧山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应对房地产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降低企业开发建设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调整璧山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20日发布的《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53 号)。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
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起草。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4月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其中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了修改意见,已采纳。2025年5月15日至6月16日通过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三)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2025年6月26日,通过重庆市璧山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会审。
(四)合法性审查情况。
2025年7月18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五)完备性、规范性审核及发文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情况
2025年8月5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完备性、规范性审核并通过。
(六)集体审议情况
2025年9月4日,经区政府第10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七)公开发布情况
2025年9月12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调整璧山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璧山府发〔2025〕9号),并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文件主要内容
调整璧山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其中,璧城街道、璧泉街道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按220元/㎡计缴;青杠街道、来凤街道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按180元/㎡计缴;丁家街道、大路街道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按160元/㎡计缴;其它镇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按130元/㎡计缴。
四、核心政策问答
(一)申请缓交城市建设配套费的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如何计算?
已批准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的项目,按申请缓缴时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执行。
(二)跨界的项目如何计算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
跨界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坐落据实核算配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