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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6-00031 [ 发文字号 ] 璧山府地〔2026〕40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13 [ 发布日期 ] 2026-06-15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璧泉街道鹰嘴社区村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实施璧泉街道鹰嘴社区村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璧泉街道鹰嘴社区第三居民小组集体农用地0.2702公顷(其中林地0.27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土地0.2702公顷。农用地转用经依法批准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镇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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