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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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璧山府发〔2022〕8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2〕6号)文件,编制《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璧山位于重庆西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地处重庆“西扩”第一站,作为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先行区,是全市唯一连续8年人口“净流入”的非中心城区城市。全区幅员面积915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9个镇,户籍人口65.2万,常住人口75.6万。璧山区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甲”医院,拥有国家级特色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10个(其中市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市级特色专科4个(其中市级中医特色专科1个)、市级区域医学重点学科2个。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健康共同体“三通”改革让基层焕发活力,连续五年实现90%以上大病不出区的医改目标。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孕产妇死亡率“十三五”期间维持在10/10万左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10‰。

经过长期发展,璧山区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卫生服务体系。2020年全区有各类注册医疗卫生机构520个,其中,公立医院3个,民营医院17个,疾控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个,村卫生室276个,门诊部10个,诊所174个;编制床位3450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577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903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25人,执业注册护士2603人。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56张、执业(助理)医师2.52名、注册护士3.44名。

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进一步提升。2020年,全区总诊疗人次公立医院129.79万人次、民营医院24.49万人次、镇街(中心)卫生院62.39万人次,占比分别为29.96%,5.65%,14.40%;出院人数公立医院79704人次、民营医院19480人次、镇街(中心)卫生院14275人次,出院人数占比分别为65.51%,16.01%,11.73%,年病床使用率公立医院88.40%,民营医院42.43%、镇街(中心)卫生院72.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公立医院9.39日,民营医院7.97日,镇街(中心)卫生院6.81日。

(二)主要问题

1. 优质医疗资源缺乏。三甲医院仅璧山区人民医院1家。领军级卫生人才缺乏。国家级、市级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偏少,高水平学科与发达地区以及周边先进地区仍有差距,区医疗机构妇产、精神卫生、急诊急救等专科实力较为薄弱。

2.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高。疾控体系仍存短板,人员配置不到位。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无法完全满足业务开展需要。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不健全,村级网底薄弱,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加,孕产妇死亡控制压力大。健康促进工作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还有差距。

3.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亟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和人员技术水平较为落后,不能完全提供基层首诊病种的医疗服务。由于工作环境、待遇、进修与晋升机会等问题,基层人才引进和留住难,村医面临“老龄化、引进难”困境。

4. 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仍需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医防融合不够,公立医院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分级诊疗体系仍需完善,健康共同体“三通”建设落实可统筹的岗位数量有限,职称统筹难度较大,价格和医保支付机制的引导作用不强。

5. 公立医院改革仍需深入。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改革需深入推进。部分医疗机构仍然存在降低入院指征、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违规医疗行为,医院重规模扩张、轻内涵建设的粗放式发展仍然存在,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仍需提升。

6. 社会办医发展质量有待提升。2020年底,全区民营医院占全区医院总数的80.95%;床位数占43.1%,但床位使用率仅42%左右。社会办医机构多小而散乱,医疗服务和运营效率不高,高端有影响力的民营医院较为缺乏。

(三)形势与挑战

1. 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注入新动能。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为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

2. 区县间竞争、中心城区虹吸效应与资源保障压力对优化卫生资源提出新任务。重庆向西发展,璧山区具有向西第1站的区位优势,但渝西地区各区,分别定位为战略支点城市、桥头堡城市,竞相发展态势强烈、相互竞争日趋激烈;璧山区属于同城化先行区,在融入中心城区过程中,又必然与原主城各区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存在东西南北4个方向的竞争压力。随着成渝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互联互通,城市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这将对璧山区城区竞争力、人才吸引力和创新集聚度等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对璧山区进一步优化卫生机构设置和资源布局,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提出更高要求。深化医改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对医疗卫生资源提质增量提出新任务。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出新挑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未得到真正落实,服务水平尚需提升,在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应急风险方面能力略显不足。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保障程度、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出更高需求。

4. 公共卫生与应急体系建设面临新形势。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其他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响应能力、应急转换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面也面临新挑战。

5.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快速发展对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提供了新机遇。医疗卫生机构需要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利用新技术和新手段,转变服务模式,不断适应和满足信息技术条件下群众对健康服务的新需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加快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打造高品质生活示范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璧山行动,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转模式,全面建设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就近享有便捷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分级分类。与区总体规划和空间布局相协调,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中西医并重。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公益、可及规律,合理制定不同类型、层级的资源配置标准。

平急结合、重心下沉。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立足平时需求,充分考虑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换能力。优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提质扩能、优质均衡。把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显著扩容。加快优质资源区域均衡布局,缩小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改革创新、系统整合。树立大健康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事薪酬改革等政策的系统集成,破除制约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构建与璧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全市区县处于领先水平。医疗资源配置指标符合国家对区域层面的相关规定。

1.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等级疾控中心创建工程,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理机制,建设平急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加大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供给,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2. 全面加强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坚持基本医疗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健康共同体“三通”和“信息通”建设,更新基层医疗设施设备,提升镇街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办医能力。鼓励社会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三级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支持通过合作办医、设立分院等方式,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区人民医院科研能力和发展水平,与陆军军医大学共建脑科学中心(脑科学谷);积极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三级医院等级创建工作;加强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发挥“三甲”医院作用,实现对周边区的辐射,打造具有璧山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 推进中医药产教融合发展。建成高水平三甲区中医院新院区,力争与重庆中医药学院合作成为重庆中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推进中医药优势病种研究,打造中医药产教融合示范区。加快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在肿瘤科和针灸科的基础上,把中医骨科、脑病、心血管建设成为有特色、有优势、在全市有影响力的中医重点专科。

4. 集聚一批高水平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依托海外人才联络站、市政府驻外办事处以及高校等多元引才要素,借助“百名博士璧山行”“重庆·璧山英才大会”等品牌活动。不断引进专业技术强、理论水平高的实用型人才,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深化薪酬制度和编制管理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全面提升全科医生数量和水平,基层卫生妇幼人才更充足,乡村医生队伍年轻化。

表1“十四五”璧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实际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性质

健康

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19

79.5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3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56

0.86

约束性

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人)

0.07

0.175

预期性

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5

每万人口救护车数量(辆)

0.33

1

预期性

6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50

100

约束性

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医疗机构高质量

发展

8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5.06

6.5

预期性

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张)

1.65

4

预期性

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0.4

0.85

预期性

康复床位(张)

——

0.42

预期性

精神科床位数(张)

——

0.5

预期性

重症床位数(张)

——

0.06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2

3

约束性

10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44

3.9

约束性

11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人)

0.31

0.7

预期性

12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6

4

约束性

13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5

1:1.6

预期性

14

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8.9

≤8

预期性

中医药

服务

15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45

0.8

预期性

16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17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

18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98

4.5

预期性

其中:普惠托位数(个)

——

≥2.7

预期性

19

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69

6

约束性

20

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7

0.87

约束性

21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

(一)体系构成

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各机构按照层级梯度配置,形成覆盖城乡、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专科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等机构。

2.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分为公立和社会举办两类。

4. 其他医疗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鼓励发展护理院(中心、站)、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规范和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二)床位配置

全区医疗机构与床位数的配置实行总量控制、适度增长的原则,根据医疗发展,进行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到202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编制床位6.5张,其中公立医院4张,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优化床位结构,床位增量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全区每千人口康复编制床位0.42张、精神科编制床位0.5张、公立中医类医院编制床位0.85张、重症床位数达到0.06张。

(三)人力资源配置

按照床人(卫生人员)比、医护比、床护比、床医比分别不低于1:1.6、1:1.3、1:0.58、1:0.45的标准,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0人(中医类别达到0.8人)、注册护士达到3.9人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6人、康复医师数达到8人,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到0.7人,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中心)卫生院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医师数不少于1人。

(四)设备配置

按照全市统筹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布局,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坚持分级适宜配置和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到2025年,每万人口配置救护车数量达到1辆。

(五)信息资源配置

投入3730万元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按照“惠民惠医惠政”的总体目标,建成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健康医疗大数据全面汇聚和标准化,实现卫生健康信息资源体系和共享开放机制基本建立,卫生健康数据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共享协同,全力推进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级。清理区域卫生健康监测平台上传数据,实现数据汇聚、统计分析及展示,适时启动二期改造项目。推进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的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及区妇幼保健院四级智慧医院申报。加快实施区域检验中心建设,适时启动远程心电、院内影像等建设。

(六)技术资源配置

提升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二人民医院等区级医院服务水平,着力建设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补齐妇产、儿科、老年病、长期护理等资源短板。推动区人民医院二期扩建工程,提高科教水平,配合机场建设带来的效应需求,提升高端医疗需求服务能力。加大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建成渝西地区院前院内协同一体化救治的急救中心。按三甲标准高水平建设区中医院新院区,加强与重庆中医药学院合作,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以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为基础,与市内外教学医院合作,实施中医肿瘤康复、中医妇科及女性保健、中医皮肤病、中医康复等中医专科项目建设,加强肿瘤科、针灸科、骨伤科、ICU(重症医学科)等重点专业建设。区第二人民医院将基础较好的儿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普外科、理疗科等临床科室重点发展,同时进一步发挥好精神卫生专科的优势,落实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区妇幼保健院错位发展,结合专科特色大力发展妇、产、儿科,依托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延伸服务项目,开展临床科研。

四、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一)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大力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有力的组织推进机制,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强化区级医院能力建设,实现区级医院的区域内医疗服务主力军和领头羊作用,逐步实现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的转变,切实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及区域影响力,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

1. 区人民医院

璧山区人民医院是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十四五期间,区人民医院要加速发展,编制床位达到1500张,医养结合床位160张,康复床位200张。医院占地面积达到220亩,业务用房达到26万平方米,在岗职工≥2000人,卫技人员≥80%以上。积极推动区人民医院进入市级重点医院行列。

力争创建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市级重点学科1—2个,市级重点专科3—5个、特色专科3—5个。推动区人民医院二期扩建工程,提高科教水平,配合机场建设带来的效应需求,提升高端医疗需求服务能力。加大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力争建成渝西地区院前院内协同一体化救治的急救中心。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的医学研究中心。

2. 区中医院

2025年璧山区中医院编制床位达到800张。与重庆中医药学院合作,力争成为重庆中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建设一所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三甲中医医院。

打造肿瘤科、针灸科、骨伤科、ICU(重症医学科)等特色学科。以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为基础,与市内外教学医院合作,实施中医肿瘤康复、中医妇科及女性保健、中医皮肤病、中医康复等中医专科项目建设。

推动中医优势病种医养结合技术研发,璧山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技术支撑研究,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在璧山建立中医临床教学改革示范基地,中医药新技术与适宜技术应用示范基地,中医药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和中医健康产业技术转化基地。争取获得重庆市重点疾病研究领域中医工程技术中心及中医医养结合、中医文旅结合、中医药产教融合基地等项目。

3. 区妇幼保健院

推进二期工程(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建设。到2025年,编制床位达到360张,业务用房达到55000平方米,在岗职工≥660人,建成集医疗、保健、计生、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甲妇幼保健院。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促进辖区妇幼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作为辖区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中心,实施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加强重症学科、NICU、ICU建设,提升疑难危重病例救治能力。加强妇科、产科亚专科建设,配置核磁共振等支持设备,探索发展母体医学、胎儿医学等亚专科,开设青春期、更年期门诊及盆底康复中心;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大力发展小儿外科,开设儿童呼吸专科,建立健全儿童保健等亚专科,开设儿童营养、康复、口腔、高危儿等专科门诊和儿童心理卫生门诊,填补区域空白。加强危急重症中西医临床协作,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推进中医进儿保,综合发展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项目。

4. 区第二人民医院

围绕“1355”工作路径,深入推进医院内涵建设,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积极争取作为临港医院布局建设。拟建一栋13层,约20204平方米的综合楼,配置核磁、CT等设备,完成标准供应室、层流手术室、公共卫生事件平战结合病房的建设;同时将老院区改造为医养结合院区,提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大力发展重点临床学科,建成急诊、重症以及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内科、骨外科、泌尿外科、普外科、中医内科、针灸理疗科等二级科室,并将基础较好的儿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普外科、理疗科等临床科室重点发展。

专栏1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项目

推进璧山区人民医院护养、康复等功能提升配套工程,开展国家及市级重点学科建设。

高标准完成璧山区中医院迁建工程并投用,提升中医专科建设及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争创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推进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专科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区妇幼保健院三级医院等级创建工作。

推进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及环境改造等工程,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康复治疗等服务能力。

 

表2  璧山区公立医院布局规划(2021—2025年)

序号

名称

等级

床位(张)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设

方式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璧山区人民医院

三级

三级

1200

1500

183600

263600

改扩建

2

璧山区中医院

二级

三级

299

800

14378

272546

新建

3

璧山区妇幼保健院

三级

三级

155

360

36770

63770

改扩建

4

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

一级

二级

150

499

21298

56329

改扩建

合计

1804

3159

256046

656245

 

 

 

 

 

 

 

 

 

 

 

(二)促进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推动社会办医高水平、规模化、差异化发展。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骨科、儿科、肿瘤、精神卫生、心血管、康复等专科和中医、护理等领域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

促进诊所发展。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或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或专科诊所。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表3  璧山区社会办医院床位布局规划(2021—2025年)

序号

名称

等级

床位(张)

建筑面积(平方米)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璧山众爱医院

70

70

1080

1080

2

重庆璧山协好医院

45

45

3000

3000

3

璧山西城医院

60

60

1416

1416

4

重庆璧山聚沣医院

80

80

3360

3360

5

重庆璧山永和中医院

79

79

2880

2880

6

璧山民安医院

70

70

4460

4460

7

重庆璧山佳康中医院

60

0

2500

2500

8

璧山璧南医院

80

80

2200

2200

9

璧山璧青肛肠医院

40

40

3200

3200

10

重庆璧山心宁医院

69

69

10890

10890

11

璧山渝进恩康医院

70

70

4350

4350

12

重庆璧山博爱医院

189

189

11200

11200

13

璧山老城医院

213

213

11720

11720

14

璧山青山医院

50

50

1500

1500

15

重庆璧山济德医院

152

60

6319

6319

16

璧山仁康医院

110

60

14000

14000

17

重庆璧山渝人中医院

30

30

890

890

合计

1467

1265

84965

84965

(三)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1. 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拓展镇街(中心)卫生院,合理设置床位,开设家庭病床,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口腔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诊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依托具备条件的镇街(中心)卫生院建设社区医院。村卫生室在镇街(中心)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社区、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补齐基层妇产、儿科、老年病、长期护理等资源短板。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同步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全面推开区域医共体“三通”+“信息通”建设。

2. 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规划服务人口规模0.8—2万人应当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区共设11个,其中营业中的7个分别是璧泉街道养鱼社区卫生服务站、璧泉街道南关社区卫生服务站、璧城街道大旺社区卫生服务站、大路街道红石社区卫生服务站、青杠街道双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璧泉街道牛角湾社区卫生服务站、丁家街道沙堆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3.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个镇街均有1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镇街(中心)卫生院;90%的镇街(中心)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标准,其中30%的镇街(中心)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推荐标准(甲级乡镇卫生院)。选择区域人口相对集中,发展优势明显,辐射面积较大的璧城、璧泉、大兴、来凤等镇街(中心)卫生院,争创3—4个区域医疗次中心。优化行政村卫生室设置,1个行政村只设置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口低于800人或服务半径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口在2500人以上或服务半径较大的行政村可适当增设行政村卫生室的分室,人口较少或交通半径大的地区可开展巡诊、派驻等方式。到2025年,90%的村卫生室达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标准,每个村卫生室配备执业乡村医生数不少于1人。

专栏2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推进15家镇街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适时实施有条件的镇街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

推进璧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并实施15个镇街卫生院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和远程培训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智慧医疗”实施工作。

表4  璧山区基层医疗机构床位资源规划(2021—2025年)

序号

名称

服务人口

(人)

现有床位

(张)

现有面积

(㎡)

规划床位(张)

规划面积(㎡)

1

璧城街道卫生院

127364

35

4740

35

4740

2

璧泉街道卫生院

184022

65

9859

99

15000

3

青杠街道卫生院

68974

30

3461

50

4500

4

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

31767

50

7071

80

7071

5

丁家街道卫生院

61718

99

9295

99

10000

6

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

52275

65

8541

80

10000

7

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44969

60

9578

80

9578

8

正兴镇中心卫生院

31653

35

8196

50

8196

9

七塘镇卫生院

23439

20

3839

30

3839

10

八塘镇中心卫生院

28372

50

6374

70

6374

11

广普镇卫生院

20925

10

4066

20

4800

12

三合镇卫生院

15946

10

5149

20

5149

13

健龙镇卫生院

20517

10

3940

20

4800

14

河边镇卫生院

18892

10

1433

30

4800

15

福禄镇卫生院

17167

10

1043

40

4800

合计

748000

559

86585

803

103647

五、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全社会参与为支撑,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重大疾病监测预警、检验检测、调查处置、综合干预等任务。

1. 优化体系设置。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争创为三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提升检测能力。试点在保持机构名称、性质、编制、法人资格、职责任务、政府投入等不变的前提下,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融入区域医共体建设发展。区域医共体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镇(街道)设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村级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格化管理职责。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明确统筹管理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室,镇街(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预防保健科室,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 优化职能设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评估、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能,并按照其实际承担的职能职责完善内设机构配置。

3. 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服务“龙头”作用。推进疾病防控体系现代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计划投入1.23亿元,占地39亩,建筑总面积达16782平方米。2021—2025年,投资2000万元,配置实验室检验检测、标本采集、现场处置设备,提升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争建区域实验室。

4.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6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0.175人。加强骨干人才培养,到2025年,实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有1名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所有新入职公共卫生医师上岗前均经过规范化培训。

专栏3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推进璧山区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工程,梯次提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合理布局建设健康驿站,实现平急结合,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二)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1. 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全面提高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医疗救治能力。

(1)区级。依托本区实力最强的综合医院区人民医院,建设完成传染病区,强化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患者留观和住院治疗等功能,提高本区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原则上,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的能力不低于80张。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负压病房(2—10间,2—20张床位)和至少1间负压手术室。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建设1支市级卫生应急队伍,组建较为稳定的公共卫生应急人才队伍和专家队伍,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毗邻区县应急管理专业人才联动机制。探索设立应急队伍预备役制度,让更多公卫人员到综合性医院培训锻炼,提高临床综合救治能力,满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处置需求。

(2)基层。加强镇街(中心)卫生院发热诊室、肠道诊室规范化建设,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并储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到2025年,镇街(中心)卫生院设置发热诊室的比例达到100%。

2. 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完善分级分类梯次化响应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中区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力量布局。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置急诊科,并按照医院床位数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病床;镇街(中心)卫生院设置急诊科或急诊抢救室。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区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3.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120”急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以上,3分钟内出车率达到95%以上。

3. 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充分发挥璧山中医药发展特色,推广预防、治疗传染病的中医药药方。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独特作用。充实公共卫生队伍中的中医药人员力量。加强璧山区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标准化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加强区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组建紧急医学救援中医专家库和中医卫生应急队伍。

(三)卫生监督机构

1. 机构设置。璧山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现状保留,依托各镇街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区—镇街卫生监督体系,积极探索镇街级卫生监督工作新模式。

2. 主要职能。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参与起草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妇幼健康等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监督、指导街道、镇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等。

六、构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一)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多元供给、托幼一体、康育结合、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体系。建成1个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或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数不少于2.7个。

(二)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1.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以保健院为龙头,镇街(中心)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区级综合医院为技术补充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体系。“十四五”期间争创区域妇幼保健中心。

2. 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每个镇街(中心)卫生院均有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有医师专职从事儿童保健服务。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

(三)强化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以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各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技术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设置,所有甲级镇街卫生院均设置精神(心理)科。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开展率达到80%。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配置,每个镇街(中心)卫生院均配备1名精神科医师,每个镇(街道)每80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推进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区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50%以上的镇街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3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心理辅导室,85%以上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站(室)。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

(四)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以完善职业健康“区—基层”防护网络,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提升我区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承担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健康检查、调查分析、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配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五)发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工作体系

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鼓励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

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区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镇(街道)、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的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

(六)发展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融合的中医药教育体系

随着重庆中医药学院建成投用,以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为“两极”,相互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1. 重庆市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区中医院与中医药学院合作建立重庆市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中医药师承基地。

2. 重庆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支持区中医院以名医、名科、名药带动中医院和中医药事业发展。依托重庆中医药学院,开展中医药古籍、古今名方名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建立以重庆中医药学院为核心,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为主体,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政府责任,将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健康中国璧山行动任务要求。我区编制的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经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组织实施。本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应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璧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二)深化部门联动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机构编制、医保、教育、科技、大数据等部门建立健全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执行机制,加强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医疗机构设置、主要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编制安排、用地保障、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推动规划发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作用。

(三)严格规划实施

高度重视规划对科学配置资源的引导作用,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床位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必须依据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查备案和公示制度,对存在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

(四)强化监督评价

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实施期末,对规划期内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

 

璧山区医疗卫生设施现状规划一览表

 

 

分级

现状

规划

 

数量

(家)

床位

(张)

名单(床位数)

数量

(家)

床位

(张)

名单(床位数)

三级

2

1355

区人民医院(1200)

区妇幼保健院(155)

3

2660

区人民医院(1500)

区妇幼保健院(360)

区中医院(800)

 

二级

6

1113

区中医院(299)

区第二人民医院(150)

重庆璧山博爱医院(189)

璧山老城医院(213)

璧山仁康医院(110)

重庆璧山济德医院(152)

3

901

区第二人民医院(499)

重庆璧山博爱医院(189)

璧山老城医院(213)

 

一级

13

803

璧山众爱医院(70)

重庆璧山协好医院(45)

璧山西城医院(60)

重庆璧山聚沣医院(80)

重庆璧山永和中医院(79)

璧山民安医院(70)

重庆璧山佳康中医院(60)

重庆璧山渝人中医院(30)

璧山璧南医院(80)

璧山璧青肛肠医院(40)

重庆璧山心宁医院(69)

璧山渝进恩康医院(70)

璧山青山医院(50)

15

923

璧山众爱医院(70)

重庆璧山协好医院(45)

璧山西城医院(60)

重庆璧山聚沣医院(80)

重庆璧山永和中医院(79)

璧山民安医院(70)

重庆璧山佳康中医院(60)

重庆璧山渝人中医院(30)

璧山璧南医院(80)

璧山璧青肛肠医院(40)

重庆璧山心宁医院(69)

璧山渝进恩康医院(70)

璧山青山医院(50)

璧山仁康医院(60)

重庆璧山济德医院(60)

 

基层医疗机构

15

559

璧城街道卫生院(35)

璧泉街道卫生院(65)

青杠街道卫生院(30)

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50)

丁家街道卫生院(99)

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65)

大兴镇卫生院(60)

正兴镇卫生院(35)

七塘镇卫生院(20)

八塘镇卫生院(50)

广普镇卫生院(10)

三合镇卫生院(10)

健龙镇卫生院(10)

河边镇卫生院(10)

福禄镇卫生院(10)

15

803

璧城街道卫生院(35)

璧泉街道卫生院(99)

青杠街道卫生院(50)

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80)

丁家街道卫生院(99)

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80)

大兴镇卫生院(80)

正兴镇卫生院(50)

七塘镇卫生院(30)

八塘镇卫生院(70)

广普镇卫生院(20)

三合镇卫生院(20)

健龙镇卫生院(20)

河边镇卫生院(30)

福禄镇卫生院(40)

 

合计

36

3830

 

36

5287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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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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