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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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璧山府发〔202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公布我区白深富故居、古佛岩摩崖造像及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暨国立音乐院分院松林岗旧址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请各镇街、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白深富故居等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白深富故居等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说明

(一)白深富故居

1. 地址:大兴镇山王村1组。

2. 保护范围:西北至文物本体以外12米,西南至文物本体以外6米,东西分别至故居所在院落建筑外围线以外2米。

(二)古佛岩摩崖造像

1. 地址:福禄镇和平村1组。

2.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东南西北面向外缘线以外9米。

(三)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暨国立音乐院分院松林岗旧址

1. 地址:璧城街道四面山村7组。

2. 保护范围:中殿地基线以外4米。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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