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3-0050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意见征集;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8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璧山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十四五”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目标,重庆市亟需系统开展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对此,璧山区积极响应并开展璧山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
二、编制必要性
(一)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 “三线一单”是基层政府对本区域生态环境管理的宏观把握,成果既适用于区域内各类开发活动,也是政府行政审批的重要依据,是政府提升行政能力的重要抓手。
(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了璧山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
三、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要求,依据《重庆区县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技术要点(试行)》(渝环办〔2023〕210号),结合璧山区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和“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政策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三线一单”。通过书面发函和召开专题会的形式多次征求了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的意见,并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采纳,形成璧山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最终将通过专家评审及规范性文件审查等程序。
四、编制依据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
(2)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环评〔2019〕99号)
(3)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108号)
(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
(5) 《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渝环函〔2022〕426号)
(6) 《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渝环函〔2022〕438号)
(7) 《重庆市区县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8) 《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环办环评函〔2018〕14号)
(9)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7〕99号)
(10) 《“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环办环评〔2018〕14号)
(11) 《“三线一单”成果数据规范》(环办环评〔2018〕18号)
(12) 《“三线一单”图件制图规范(试行修订版)》(环办环评〔2019〕4号)
(13) 《“三线一单”数据共享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18〕795号)
(1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点(试行)》(环办环评〔2019〕6号)
五、重点内容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包括文本、图集、矢量数据等。文本包括研究报告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研究报告包括总则、区域现状与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调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调整、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调整、土壤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调整、资源利用上线及自然资源分区管控调整、生态环境问题识别、环境管控单元调整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及调整成果应用建议共十一个章节;清单内容含璧山区区域特征研判表、逻辑主线表、总体管控要求表和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表。
(一)总则 。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工作目标、范围与时限、主要依据、重点任务与进度安排。
(二)区域现状与发展战略 。主要包括区域自然地理概况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发展战略定位及演变、生态环境保护区划与总体目标。
(三)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调整 。主要包括生态现状分析、生态保护目标调整、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一般生态空间调整、生态空间管控要求调整。
(四)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调整。主要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与问题诊断、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调整、大气环境管控分区调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结果、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管控要求调整。
(五)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调整。主要包括 水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控制单元调整 、水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管控分区调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结果、水环境管控分区管控要求调整。
(六)土壤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调整 。主要包括土壤环境保护现状及现存问题、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目标调整、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管控要求调整。
(七)资源利用上线及自然资源分区管控调整 。主要包括资源利用现状及问题、资源利用上线管控目标调整、资源利用管控分区调整、资源管控分区管控要求调整。
(八)生态环境问题识别。主要包括原生态环境问题及解决情况、现状生态环境问题识别及管控方向、未来生态环境问题研判及管控方向。
(九)环境管控单元调整 。主要包括原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成果、环境管控单元调整 。
(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主要包括市级总体管控要求意见反馈、片区管控指引意见反馈、区县总体管控要求调整情况说明、各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调整说明。
(十一)调整成果应用建议。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8日
意见征集: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重庆市璧山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