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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1


本年度报告按照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璧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组织而成。全文包括情况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三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正文后附件里下载。

一、情况概述

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引领和倒逼作用,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明确由区政府副区长王复莲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管理,促进工作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结合璧山区实际情况,印发一系列制度及工作方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有效开展。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2018年璧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庆市璧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公开信箱内容审核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并针对政府公开信箱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三)突出公开重点,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根据上级要求,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2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工作要点要求,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增强公开实效,加大互动交流力度。我区以坚持“第一时间”、突出“解决问题”、力求“群众满意”为抓手,探索出一套“日清单、周回复、月通报、年考核”的办理运行模式,有力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年来,通过区长公开信箱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2730件,相比去年的1745件,同比增长56.4%。来信办理办结率及按时报结率均为100%。

(五)夯实政务公开载体,拓展政务信息传播渠道。我区根据“璧山之声”微博、“和美璧山”微信、“和美璧山”APP以及“重庆政务”云上区县璧山栏目等新媒体的自身特点,叠加整合各类应用,发挥政务新媒体组合效能,提高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质量,以政府网站为发布平台,政务微博为应用平台,通过微信、APP等,对来自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进行再加工和再创作,整合信息发布资源,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实现便民服务功能。政务新媒体从“独唱者”向“合唱团”转型。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区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7893条,通过区人民政府网公众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共14728条,部门镇街动态2031条,采购招标和工程招标129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29条,公示公告247,事业单位报告272,政策解读 191,环境审批类信息 891条,并联审批事项公开信息77条。政务微博、微信、APP共公布一万余条。

(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对我区预(决)算情况说明、部门收支预(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明细、“三公”经费明细等通过公众信息网“财政预决算”专题进行公开,公开率达100%,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财政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共429条,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28号)要求,加大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有助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保障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区政府门户网开设“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栏目进行公示公开。

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2号)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应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出台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公开时限、责任单位、具体要求等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分领域、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公开全覆盖,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社会公益事业”专栏进行公开。


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管,设立“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专题,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10个方面的内容,接受公众社会监督。2018年的年度报告将在编办收集完后进行集中公开。

(三)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企业减负、惠民利民、财政奖补、招标投标等与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相关的“五类政策信息”公开,提高政策透明度、办事便捷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五类政策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四)推进并联审批事项公开。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环节服务指南,建设领域单独实施项目进行集中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系统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区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受理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作出答复;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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