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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1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2014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面指导、协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工作网络,落实专人负责,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上下交流顺畅的良好工作格局。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事项,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由区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继续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健全信息收集、发布审核和督促公开制度。各单位明确信息的收集和审核责任人,优化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内容质量。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指导和督促全区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确保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准确无误。三是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重点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公租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廉租住房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整治信息公开、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污染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减排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价格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15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落实了责任单位,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与时俱进,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开辟多渠道、多方式集中向社会公开各单位的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监督办法等,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印发资料、发放便民卡、便民手册和设置查询电话。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了媒介公开形式,实施全方位公开。除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公开栏、户外显示屏等公共媒介公开大量信息外,还通过2014年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传信息资料18903条,其中,部门镇街动态2654条、采购招标和工程招标736条、统计信息6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8条、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13006条、环境审批类信息132条,其他信息2282条。
重点公开内容:
    1. 机构信息类:公开了区级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各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2. 政府文件类:公开了我区制定的各类文件。
    3. 政策法规类:公开了中央、重庆市制定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 政策解读类:发布了上级领导及专家对当前政策的解读,正面引导公众对政策的理解。
    5. 行政审批类:公布了我区行政审批过程、结果,为民众提供查询。
    6. 财政类:公开了财政预决、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财政类信息。
    7. 其他信息类:公开了璧山新闻(璧山要闻及视频)、网上办事、政务信息、社会监督、医疗服务、教育考试、水电气信息、交通运输、邮政通讯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了面向公众和面向企业的各类事项的办事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63件,均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作出答复;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璧山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璧山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重庆市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适合基层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不够。2015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电视、广播、网络、LED显示屏等形式的公开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加大督促检查绩效评估力度,促进镇街和区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规开展,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工作,使政府网站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四)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交通、公路等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进一步规范、优化信息公开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咨询服务,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六)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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