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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7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公开各类处罚、财政财务预决算、政策、重大民生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共计73条。

一是履职依据公开情况。在区政府子网站区医保局主页设置履职依据专栏,公开单位相关政策文件等依法公开。

二是机关简介公开情况。设置机关简介专栏,对联系我们、负责人信息、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下属单位等予以公开。

三是预算结算公开情况。设置预算、决算2个专栏,对财政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公开。

四是重大民生信息公开情况。开设重大民生信息专栏,公开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调整、医保咨询电话等群众关切问题。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区医保局在依法申请公开专栏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及申请表。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增强信息透明度,着力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明确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遵循“谁起草、谁认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则,要求在公文起草阶段,起草部门即对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精准判断,确保每份公文的公开属性认定科学合理、责任明晰。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规范,出台政策解读工作规则,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文件,建立深度解读机制,要求运用多种方式,如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全方位、多角度阐释文件出台背景、目标任务、核心内容及惠民举措,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要义。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建立健全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均需填写《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实行多级审核。先由相关科室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再由分管领导复审,把控信息的合规性与导向性;网络舆情分管领导进行终审,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与适宜性;对于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亲自审定,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统一规范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区政府子网站区医保局主页常态化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内容。全年累计发布工作动态54条(篇),及时向公众呈现医保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工作成效。同时,利用“渝快办”“璧山发布”等平台,全面公开业务办理流程、监督检查结果、行政执法情况等信息,有力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推动医保服务更加透明、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依照相关要求,建立并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规范制度。在局办公室专门设置政务公开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与持续性。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以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为抓手,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积极探索与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公开的全面性上,部分领域信息存在缺漏,未能充分涵盖群众关切的细节;公开的时效性也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更新滞后于实际工作进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收集与审核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建立定时更新机制,对于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等信息,做到实时跟进、及时发布,利用信息化手段设置更新提醒,避免信息滞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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