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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称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对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以下统称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机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新《条例》为主线,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和实施,加快全区一体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履行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持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通过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共4166条,部门镇街动态2387条,采购招标和工程招标58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29条,公示公告331条,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74条,政策解读22条,环境审批类信息283条。“重庆市璧山区网上办事大厅”“法治政府建设”、“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政企互动”等专题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展示。政务新媒体“璧山之声”政务微博、“璧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和美璧山”客户端等平台共发布信息175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6件,商业企业申请2件),予以公开的5件,部分公开的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2件。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收到行政复议8件,其中结果维持6件,结果纠正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打造服务型政府。我区政府公开信箱建立“日清单、周回复、月通报、年考核”机制,通过技术手段,每日对重点敏感信息进行扫描抽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将区长公开信箱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一年来,我区通过区长公开信箱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856件,办结率100%。

二是积极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进行统计,建立我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动态台账,及时了解我区政务新媒体动态。每季度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要求各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完成任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区政务新媒体共计4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5个,新浪微博7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10个。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推动全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站点集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全区形成了以区政府门户网为信息公开总门户,其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分类运营的政府信息公开媒体矩阵。借力全市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发挥大数据资源优势,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被篡改等网络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汇报,研究布署政务公开工作。印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璧山府办〔2020〕27号),要求各工作部门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坚持按照先审后发原则,严把审核关,并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读网制度,采取人工筛查和技术扫描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网站进行认真审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强化监管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对重要信息发布不及时、重大政策不解读、回应关切不及时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59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

-3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0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2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

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2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2

0

0

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机关严格对标对表国务院、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针对政策解读不及时的问题。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二是针对“动态类信息多,实用类信息少”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对照新《条例》,落实各科室公开责任,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系统公开信箱信件办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及时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政府系统公开信箱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组织重点部门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提升了办理质量。

六、其他报告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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