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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党政办,并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制度》等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引起的不良影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为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以及便民资料。我镇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51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36条)。通过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使全镇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各项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工作情况等,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6

296.4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较为欠缺,需要加强学习;三是公开内容还不够细致、全面,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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