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548E/2025-0002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6-06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补贴资金名称 | 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文件 |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电话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区农业农村委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 统筹安排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资金测算确定。2025年补贴标准为每亩107.91元。 | 《2025年重庆市璧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 本人申请—村社初审—镇街审核—公示—区级审批-打卡到户 | 023-41423430 |
| 就业帮扶奖补 | 区农业农村委 |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两类群体”(低收入脱贫人口、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对象 | 奖补标准分二类:一是针对“两类群体”(低收入脱贫人口、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对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或灵活就业(创业)且全年收入超过8000元的“两类群体”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3000元/人。二是针对一般脱贫对象,就业帮扶奖补按个人就业时长和户人均就业收入分类分段进行补贴,个人就业时长奖补最高150元/人,户人均就业收入奖补最高600元/户,以上2项补贴可重复享受,就业帮扶奖补每户最高为750元。 | 《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关于印发<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帮扶措施>的通知》(渝巩固专发〔2024〕1号)、《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就业帮扶奖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璧委农办发〔2024〕15号)。 | 本人申请—村社初审—镇街复审——区农业农村委审定——公示——打卡到户 | 023-41422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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