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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707L/2025-00246 [ 发文字号 ] 璧教基〔2025〕2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发布日期 ] 2025-09-02

关于同意正兴小学校会兴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相关幼儿园:

璧山区正兴小学校会兴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因生源减少无法维持办园开支,已停办多年。根据相关工作要求,2025年6月,正兴小学校会兴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就注销办学许可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区教委未收到以上幼儿园因注销办学许可引发的负面舆情。2025年8月,以上13所幼儿园提交了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注销申请,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璧山区正兴小学校会兴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注销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正兴小学校会兴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174;健龙小学校龙江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075;保家小学校龙娃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179;六塘小学校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074;逸夫小学校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082;北街小学校来龙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089;来凤小学校鹿鸣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085;青山小学校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088;大兴小学校梅江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091;大兴小学校同心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090;来凤小学校西街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182;三合小学校二郎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181;云平小学校幼儿园证号:渝璧幼227076)。

请以上各单位负责人接此批复后,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于5个法定工作日内,交回《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和机构公章,并按照规定做好资产登记转移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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