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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707L/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璧教基〔2026〕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6-01-06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关于同意重庆汇贤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璧教基〔2026〕1号

重庆汇贤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跆非体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阶梯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七至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通过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终止办学方案、理事会决议、清算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研究,同意重庆汇贤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重庆跆非体育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阶梯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将你公司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上缴我委,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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