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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707L/2026-00101 [ 发文字号 ] 璧教基〔2026〕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璧山区正兴双叶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璧教基〔2026〕6号

璧泉、丁家教育督导责任区,正兴双叶幼儿园、璧泉宝宝乐幼儿园、璧泉温泉幼儿园、丁家育苗幼儿园:

近日,我委接到璧山区正兴双叶幼儿园、璧泉宝宝乐幼儿园、璧泉温泉幼儿园、丁家育苗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提交的民办幼儿园申请终止办学申请表、教职工安置方案、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处置方案、财务审计报告、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注销的相关资料。经核实,以上幼儿园场地属于租赁,因生源减少无法维持办园开支,于2025年秋期停止办学。截至目前,我委未收到幼儿园因停止办学引发的负面舆情且提交的注销材料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璧山区正兴双叶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璧山区正兴双叶幼儿园证号:教民150022760000651、渝璧幼227168,璧泉宝宝乐幼儿园证号:教民250012060000248、渝璧幼227024,璧泉温泉幼儿园证号:教民250012060000698、渝璧幼120069,丁家育苗幼儿园证号:教民150022760000381、渝璧幼227155。

请单位负责人接此批复后,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于5个法定工作日内,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和机构公章,并按照规定到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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