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707L/2026-00160 | [ 发文字号 ] | 璧教基〔2026〕20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教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22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7 |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晓媛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璧教基〔2026〕20号
重庆晓媛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七至六十条规定,通过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终止办学方案、理事会决议、清算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研究,同意重庆晓媛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终止办学。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将你公司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上交我委,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相关终止事宜按公示方案妥善落实。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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