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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707L/2026-001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6-07-09 [ 发布日期 ] 2026-07-10

关于同意璧山区璧城鑫晨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璧教基〔2026〕21号

璧城、璧泉教育督导责任区,璧城鑫晨幼儿园、璧泉金池幼儿园、璧泉瑞湖幼儿园:

近日,璧山区璧城鑫晨幼儿园、璧山区璧泉金池幼儿园、璧山区璧泉瑞湖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提交了民办幼儿园申请终止办学申请表、教职工安置方案、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处置方案、财务审计报告、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注销的相关资料。经核实,以上幼儿园场地属于租赁,因生源减少无法维持办园开支,璧城鑫晨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于2025年秋停止办学。截至目前,区教委未收到以上幼儿园因停止办学引发的负面舆情,且提交的注销材料符合规定。建议同意重庆市璧山区璧城鑫晨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璧城鑫晨幼儿园证号:教民250012060000748号、渝璧幼120574号,璧山区璧泉金池幼儿园证号:教民250012060000368号、渝璧幼120536号,璧山区璧泉瑞湖幼儿园证号:教民250012060000658号、渝璧幼120565号)。

请单位负责人接此批复后,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于5个法定工作日内,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和机构公章,并按照规定到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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