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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461610/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璧科技局发〔2025〕16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5年社会民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璧科技局发〔2020〕18号)有关规定,结合区科技局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璧山区社会民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是璧山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且无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申报的科研项目应符合璧山区科研项目申报支持方向,并在璧山区内实施。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

(四)科研诚信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报,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的,项目牵头单位、合作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附件3),并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报。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大健康类

重点支持体重管理科技创新、心理健康等相关的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生态环保类

重点支持碳足迹、地方病与寄生虫病、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控等领域科技攻关。

(三)制度创新类

区委区政府重点关注的重大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三、实施周期及考核目标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以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为主,且做到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选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2025年璧山区社会民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领域,自主选题进行填报。

(二)报送材料。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局提交《重庆市璧山区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25年6月13日前报送至璧山区科技局规划发展科(区行政中心2号楼609室),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686162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形式审查。区科技局将对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四)评审公示。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拟立项项目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单位审查。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严禁各单位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申报、限制其他科技人员申报项目。

(二)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六、咨询监督电话

(一)申报咨询:

区科技局规划发展科:赵钦 023-41440153

(二)监督与投诉:

区纪委监委驻高新区监察组:13527525009

附件:1. 重庆市璧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 科研诚信承诺书

        3. 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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