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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98M/2025-004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发布日期 ] 2025-11-18

关于无人认领遗体处置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璧山区殡仪馆现存6具无人认领遗体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遗体基本信息

序号,死者姓名,性别,开始存放时间,经办人和联系方式分别如下:

序号

遗体姓名

遗体性别

遗体开始存放时间

经办人

联系电话

1

王明学

2022.12.11

王明强

15823965918

2

刘庭忠

2022.9.19

3

白昌梅

2023.12.3

白昌德

13637908617

4

陈雪

2019.6.27

李丽

13579586057

5

李志建

2019.9.19

6

陈建兵

2024.11.9

18983976461

二、认领期限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请逝者生前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其他权利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璧山区殡仪馆(地址:璧山区河边镇复兴村3组,联系电话:023-41423483)办理认领手续。

三、逾期处理办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后仍未办理延续保存手续的,将依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规定,对遗体进行火化。火化后骨灰由殡仪馆免费保存1年。保存期满仍无人认领的,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处置,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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