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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璧山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示范 项目通知

日期:2024-04-1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工作,集成创新我区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承担了市级下达的2024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示范项目,经研究,该项目拟在蔬菜种植核心区实施,对2024项目实施业主进行申报比选,现将项目申报有关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因地制宜推广嫁接栽培、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化学农药减量技术,建设示范片1000亩以上,示范片内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不低于100%,绿色防控覆盖率不低于100%,病虫危害损失率小于10%,化学农药使用量较一般农户减少15%以上,探索集成一套农药减量技术模式。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以七塘镇、八塘镇蔬菜核心种植区为主,兼顾其他镇街。

(二)示范作物

蔬菜。

(三)补贴标准

对项目主体购买理化诱控产品、生物农药、天敌生物、授粉昆虫、低毒低残低用量化学农药、减量助剂和植保社会化服务等绿色防控产品按70%的比例进行补贴。单个业主补贴资金超过30万,参照《璧山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璧经改发〔2024〕1号)执行股权化改革。

(四)补贴方式:

本项目补贴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资金补贴。

(五)主要实施内容

一是重点推广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的集成应用,探索集成不同生态区、不同作物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在有效控制病虫危害损失的同时,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达到农药减量控害、提质增效的目的。其中,理化诱控重点示范推广应用性诱、灯诱、色诱、食诱等绿色防控技术;生物防治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金龟子绿僵菌、苏云金杆菌等生物农药和释放捕食螨等天敌生物;科学用药重点示范推广对环境友好的化学农药;二是要大力开展蔬菜病虫害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方式,推广应用新型高效植保器械,提高防治效率,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

二、申报条件

(一)全区10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示范区内要求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设施等基础条件良好;拥有熟练应用绿色防控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业主具有一定的病虫害统防统治意识,具有能够带动周边散户的辐射影响力。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4年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示范建设承担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及实施主体申报条件证明材料(包含实施主体流转(或承包)土地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

(四)项目实施承诺书(附件2);

(五)近5年内在蔬菜上实施过区级以上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示范或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项目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供,能提供者优先)。

(六)原则上提供规范的近两年农事记录台账(非必须提供,能提供者优先)。

(七)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种植大户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它事项

2024年4月16日17点30分前将,电子档和纸质件经镇街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罗国全,联系电话:13996812268,邮箱362435824@qq.com。组织专家评选后,公布项目示范实施单位名单。

附件:1. 2024年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示范建设承担单位申请表;

       2.项目实施承诺书。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2024年璧山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示范项目申请表

实施主体名称


注册地址


示范地址


示范面积(亩)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要说明具备的产业优势技术力量及近5年开展农药减量控害经验与成效等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详细说明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使用环节和用途等情况)

申报

单位

意见

本单位符合申报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示范项目承担单位资格,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条件,并承诺将按照要求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和约束性指标。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

审核

意见

经办人签字:

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2

项目实施承诺书

我单位严格遵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18〕14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我单位申报的内容组织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经制度规定和《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强化资金使用进度。

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归集形成财务档案。

四、示范片内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不低于100%,绿色防控覆盖率不低于100%,病虫危害损失率小于10%,化学农药使用量较一般农户减少15%以上,探索集成一套农药减量技术模式。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情况时,自愿接受市种子站限期整改的决定,如有违法违规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今后3年内,我单位不得申报璧山区农业农村委有关项目。

特此承诺。

                    承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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