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78470767F/2024-00003 | [ 发文字号 ] | 璧水发〔2023〕22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6 |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关于做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储备工作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做好我区山洪沟治理工作,按照“优先安排已完成初设审查的项目,对未按照要求及早完成初设审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建设任务或调整建设任务”的工作原则,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镇街认真梳理本辖区符合治理条件的山洪沟报我局(治理条件:流域面积20-200平方公里,保护人口不少于2000人,保护对象不少于1个乡镇或者2个行政村,三个条件均要满足),特别注意上报的山洪沟整治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进一步做到“用地保障到位,前期工作到位”,争取在本年度1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查流程,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
请各镇街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积极落实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储备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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