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78470767F/2020-0008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24 | [ 发布日期 ] | 2020-11-24 |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璧山区胶轮有轨电车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璧水发〔2020〕493号)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璧山区胶轮有轨电车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璧山区胶轮有轨电车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3916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991t,其中工程前期施工期(方案前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量2867t,待建设时期(方案后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量112t,自然恢复期新增12t。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基本明确。其防治责任范围共29.56hm2,划分为3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区,即综合车场防治区、线路工程防治区及施工横道防治区。
四、原则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基本合理,将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一并纳入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科学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基本可行。
(一)综合车场防治区
工程措施:雨水检查井97座,跌水井16座,雨水口90个HDPE双臂波纹管3381m,断面尺寸0.30m×0.30m型截排水沟556m,断面尺寸0.40m×0.40m型截排水沟2133m,表土回填0.97万立方米,土地整治3.24hm2。
植物措施:一期绿化1.59hm2,二期预留场地撒草绿3.24hm2;
临时措施:土工布2700m2。
(二)线路工程防治区
工程措施:HDPE排水管(DN300)总长度1500m,HDPE排水管(DN100)750m,雨水篦子15个,雨水检查井75座。
临时措施:土工布9240m2。
(三)施工横道防治区
施工中,对地面进行混凝土喷护;施工后,拆除混凝土路面。
五、原则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监测的范围、时段、内容、方法和频次基本合理。
六、经审核,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688.4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593.91万元,方案新增94.51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6.47万元,植物措施1.78万元,监测措施1.62万元,独立费用10.25万元,基本预备费3.0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1.38万元。
七、你单位要继续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后续设计和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按期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八、方案批复后及时向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我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报备验收材料。
特此批复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