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19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2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生物)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生物制造产业中试平台项目(二期) |
璧山区中医智谷中小企业集聚区 |
重庆沪渝创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傲越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重庆沪渝创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生物制造产业中试平台项目(二期)位于璧山区中医智谷中小企业集聚区B02-06/02地块,占地面积约234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中试熟化与产业化评估平台,包括2个中试车间(含动力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高通量平行玻璃发酵生物反应器、多参数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建成后预计年发酵规模达600m3。 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36%。 |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分析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有粉料称量废气、物料挥发废气、发酵废气、干燥废气、检测间分析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 发酵废气经发酵罐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装置进行除菌处理后合并排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干燥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等密闭收集至“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 车间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粉料的称量过程均在负压称量罩中进行,称量粉尘经负压收集至过滤网进行捕尘处理,最终由车间空调净化系统排出。液体物料的配制采用蠕动泵调节流速等方式密闭加料至储罐或配液罐中,由车间空调通风系统无组织排出。 (2)地表水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分析 排水采用清污分流制,包括生产废水、清净下水、生活污水。排水方案符合“清污分流、分级控制”的原则。 生产废水(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质检分析废水)先经废水灭活站灭活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 清净下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制水废水、蒸汽冷凝水)污染物浓度低,直接通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清水池与处理后的其余废水共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进厂区污水处理站清水池与处理后的其余废水共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企业拟建一座50m3/d的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采用“调节+水解酸化+UASB系统+A/O+ABFT系统+末端除磷”处理工艺,达三角滩污水处理厂协议接管浓度限值,在清水池中与清净下水、生活污水汇合,总废水量54m3/d,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角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中试车间一和二、危化品库、28%氨水储罐、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污水管道、物料输送管道均采用“可视化”设计,废水排水管道采取防渗处理。正常情况下,地下水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分析 主要噪声源有离心机、干燥机、空压机、风机等机泵,噪声级一般在70~85dB(A)左右,为连续噪声源。连续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相应治理措施后声源强度在60~70dB之间。根据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分析 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两大类。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培养基、废滤膜、中试不合格品、质检分析废物、废活性炭、沾有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物、空调废滤芯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普通废包装物、制水系统固废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精密过滤滤料、反渗透滤膜等外卖综合利用或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估算模式结果,PMAX=0.58%<1%,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三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甲醇、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位于排气筒下风向212m处,最大占标率(0.58%)小于1%。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位于下风向50m处,最大占标率(0.55%)小于1%。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很小,环境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因子为COD、氨氮,日最大废水量54m3(其中需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的生产废水量13.51m3/d)。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三角滩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水质要求,再经三角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系统+A/O+ABFT系统+末端除磷”的工艺路线,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达到三角滩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化品库、28%氨水储罐(1m3)、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采取防渗措施,污水、物料输送管道均采取防渗、防腐处理,废水处理装置或其它物料暴露而发生渗漏至地下水的情景发生概率很小;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处理站调节池废水下渗,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在地下水含水层的迁移速度比较缓慢并且随着时间推移下游污染物浓度逐渐升高后降低, 20年营运期内COD最大运移距离为927m、超标范围在486m,NH3-N最大运移距离为792m、超标范围在663m。评价区域已经完成了农村供水工程改造,周边居民全部使用自来水作为饮用水源,集聚区内无居民将井泉作为饮用水水源,因此集聚区污染物泄漏不存在对周边居民饮用水水源的影响。因此,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昼间、夜间影响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没有敏感点分布,因此也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但建设单位仍应引起重视,进一步完善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因此,噪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处置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建设对企业生产环节产生的危险废物可做到有效处置,减少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量、 降低了企业环境管理难度,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 (6)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PM10、NH3、硫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其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同时项目所在区域设置了事故废水三级防控,并分区防渗,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等途径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土壤使用功能,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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