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19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3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炫锋)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炫锋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C16-1/02地块 |
重庆炫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重庆长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炫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高新区,租赁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已建厂房,购置注塑机、喷胶线、缝纫机、裁床、压力机和真空定型机等生产设备,建设炫锋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仪表板总成30万件、汽车门板总成30万件。 |
(1)废水 空压机含油废水、食堂废水分别经油水分离装置进行处理,洗枪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2)废气 注塑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集气罩12个,尺寸:1.2m*0.8m,风量:30000m3/h);喷胶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过滤棉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烘干废气一起分别经两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2#、3#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集气罩8个,尺寸:1.2m*0.8m,风量:30000m3/h;3#排气筒:集气罩8个,尺寸:1.2m*0.8m,风量:30000m3/h);火焰处理废气收集后经一根15米高4#排气筒排放(密闭收集,风量:300m3/h);打磨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5#排气筒排放(集气罩5个,尺寸:0.8m*0.6m,风量:14000m3/h);激光裁切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6#排气筒排放(集气罩1个,尺寸:1.5m*0.6m,风量:5000m3/h);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7#排气筒排放(风量:6000m3/h)。破碎粉尘在密闭房间内自然沉降;焊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包装袋、边角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后交废品公司回收,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渣。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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