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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1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润长鸿)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润长鸿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中大街 666 号

重庆润长鸿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飞扬测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租用现有已建厂房和宿舍楼,建筑面积为2776平方米。建 设塑料零部件注塑生产线1条,购置14台注塑机及送网机、4台碎料机等其他辅助设备,建成后年产499万件空调过滤网。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废气、修边废气。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碎废气产生的粉尘经防尘帘遮挡,少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到空气中;修边废气产生的粉尘量较少,无组织排放至空气中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依托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璧山青杠污水处理 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璧南河。其中氨氮、COD、BOD5、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拟建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控制措施是减振、隔声和建筑布局等,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分析

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注塑机清洁废料、模具 清理废料、废模具经固废贮存点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经危废贮存点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市政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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