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2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4-30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砻锐)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非标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昊港创·璧山智造创新产业园2-2#厂房 |
重庆砻锐科技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重庆砻锐科技有限公司(后文简称砻锐公司)购买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昊港创·璧山智造创新产业园2-2#已建厂房,建筑面积1518.55m2,厂房西侧生产车间为1F,层高10m,东侧办公区为2F,1F层高6m,2F层高4m。生产车间内布置加工中心、三坐标检测机、清洗机等设备。经机加工-去毛刺-清洗-漂洗-吹干等工序,可实现年产非标汽车零部件4800件。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1)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厂房进出口使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运营期间除非必要保持关闭。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洗手废水、车间清洁废水经过隔油器(3m3/d)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中昊港创·璧山智造创新产业园已建生化池(3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厂房内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车间布局、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进行降噪。 (4)固废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房西南角设置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36m2),应满足相应防渗、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②危险废物:厂房西南角设置1个危废贮存库(9m2),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设置托盘。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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