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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766P/2025-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璧山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文件

璧统发〔20253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璧山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数据核查机制,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经研究,现将《璧山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202578

璧山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数据核查机制,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核查目的

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统计人员依法履行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职责,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核查对象

依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基础统计资料的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等。

三、核查内容

各类统计调查对象依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填报的基础统计资料,包括统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及其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消耗、固定资产投资、研发创新、信息化等相关指标数据。

四、核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核查对象的特点,针对源头数据报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采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核查、相关数据对比核查、综合数据校验核查等方式,对源头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采用现场核查、凭证核查、电话核查、问题线索核查等方式,对新增或变动的调查对象以及总量较大、数据波动异常的调查对象源头数据质量进行重点核查。结合相关专业工作实际,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技术在数据质量核查中的应用。

五、组织实施

区统计局根据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统筹开展核查工作,规范处理核查中发现的基础统计资料报送不真、不实、不全等问题,确保统计源头数据实打实、硬碰硬。定期通过平台开展数据线上审核,及时查证异常数据,确定问题企业清单;定期通过现场核查、凭证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核查,做好核查工作记录,形成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报告。

各镇街、相关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自评自查。其中: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数据质量自评自查;区科技局负责研发投入数据质量自评自查;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规下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数据质量自评自查;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数据质量自评自查;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商品房屋销售面积、建筑业总产值数据质量自评自查;区商务委负责商品销售额数据质量自评自查;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规上工业总产值、财务状况、能源消耗等数据质量自评自查;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负责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数据质量自评自查;各镇街结合承担统计工作任务,对属地范围内规下、限下以及各项抽样调查数据质量自评自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时反馈各类数据查询结果,及时上报和规范处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核查工作记录和总结,并按要求向区统计局报送相关资料。

六、核查结果运用

(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根据核查中发现的源头数据报送差错,逐级反馈至调查对象,督促调查对象核实修改并重新上报。涉及跨专业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关专业处理。

(二)源头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调查对象,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具体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各统计专业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类调查对象严格执行各项统计方法制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对于核查中发现统计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同级或上级统计执法监督部门。

(三)源头数据质量核查结果作为核算相关行业统计数据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行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措施,以备接受上级监督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和夯实基层基础的有效抓手,是持续巩固防治统计造假成效的实际行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扎实做好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所属行业、属地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管职责。坚持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为抓手,切实担负起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相应责任,坚持查虚报和瞒报行为并重,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避讳,依法依规处理。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普法、数据综合评审、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科学统筹,协同实施,在确保核查工作高效落实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基层工作量。

(四)建立健全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专业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优化业流程确保核查结果客观公正。坚持把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贯穿核查工作始终,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和运用的全流程源头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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