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MB15915943/2026-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8 |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报送拟列入全国、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宣扬和推荐表彰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属单位有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事业单位)和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1625.12万元,支出总计11625.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19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62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19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收入减少361.75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收入增加9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79.25万元,占99.61%;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7万元,占0.3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62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19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支出减少361.75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9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14万元,占6.25%;项目支出10898.98万元,占93.7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50.2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6.38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79.2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13万元,减少1.07%。主要原因为退役安置收入减少361.75万元,抚恤收入增加210.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1.05万元,减少15.97%。主要原因是抚恤收入减少1104.24万元,退役安置收入减少1131.1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79.2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13万元,减少1.07%。主要原因为退役安置支出减少361.75万元,抚恤支出减少210.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1.05万元,减少15.97%。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减少1104.24万元,退役安置支出减少1131.1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00.02万元,占94.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4万元,减少0.4%,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增加210.89万元,退役安置支出减少361.7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543.62万元,占4.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67万元,下降13.34%,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减少82.6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5.62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39%,主要原因是24年我部门新增人员2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89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24年我部门新增人员2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7万元,减少21.03%,主要原因是24年我部门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交通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06万元,减少65.75%,主要原因是减少双拥模范城创建项目。本年支出4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06万元,减少65.75%,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双拥模范城创建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5.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8万元,下降23.9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37万元,下降21.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相比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上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退役军人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64.1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下降16.0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车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检查、外地及周边区县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9万元,增长50.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迎接上级工作检查、周边区县学习交流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6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控培训规模,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15万元,下降38.25%,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64.0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整体和6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898.98万元。从绩效自评的情况来看,我部门对每个项目都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详细评价,做到了在尽量节约资金的前提下,每项资金都能具体用到实处,为社会和谐与稳定,彰显当今社会优越性,受到广大退役军人良好的评价,取得的社会效益明显。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欢,023-41465140。
附件: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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