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6-0008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2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2 |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4、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报送拟列入全国、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宣扬和推荐表彰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7、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8、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优抚褒扬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37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7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1597.6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610.14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37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2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1597.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4.3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631.94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1.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1.99万元,比2025年减少159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比2025年增加34.3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81;项目支出11120.8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人员定期抚恤发放,退役士兵安置发放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减少1631.94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退役安置支出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比2025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5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及维修;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2.7万元,比2025年增加4.6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20.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2026年财拨委托业务费金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无委托业务发生。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欢 联系方式:023-41426310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