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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0-00387 [ 发文字号 ] 璧文旅发〔2020〕38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做好“国庆”和“中秋”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文化执法支队、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有关企业: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确保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全区文化旅游系统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按照9月27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全市国庆中秋期间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和安全工作视频会”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特成立国庆中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  霄

副组长:殷朝阳、蒋道军、何中政、洪  军、严国锋

成  员:综合科、公共文化服务科、旅游科、体育科、产业发展科、广电传媒科、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和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人

二、认清形势,提高安全风险意识

1.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看,必须提高风险意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还没有结束,相关疫苗未正式投入使用,疫情有反弹的可能。因此,各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长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克服厌战思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从市内近期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看,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9月18日,万盛经开区奥陶纪景区发生工作人员索道坠亡事故,引发大量网络舆情,9月27日,綦江松藻煤矿发生一氧化碳中毒,造成十多人伤亡事故。一家出事,家家受教育,各单位务必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开展风险研判,隐患自查自纠,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国庆中秋合一,假期时间长,外出人员返璧、亲友团聚、“1+3”活动等多种情况叠加,人员聚集,安全管理风险压力加大。

三、落实责任,严格风险管控措施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各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从即日起,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节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电气设施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停止使用,并做好记录、标志。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急救援方案,做好应急物资等准备,做到有效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从即日起,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旅游景区景点,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必需的酒精、口罩、体温枪等物资、设施准备,做好消杀工作,按照实名制、戴口罩、测体温、渝康码等措施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节日期间加强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值班工作,做好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同时做好相应的处理。

4.严禁宣扬低俗、色情、淫秽、赌博、暴力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内容产品进入文化市场,严厉查处非法演出、淫秽色情表演。

5.不得擅自经营、超时营业、闭门营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6.不得有制假、贩假、欺诈、诽谤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1.文化市场安全。开展以娱乐场所、网吧等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在消防制度、电线电路、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应急预案与演练、疫情防控等方面作重点检查督查。

责任领导:何中政

责任单位:区文化执法支队

2.文物安全。以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类)消防安全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督促区文物管理所认真贯彻落实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十项规定”,严格按照《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开展检查,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台帐。

责任领导:洪军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服务科、文物管理所

3.街镇属地安全。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要强化辖区文体、旅游企业(景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妥善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力量开展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旅游景点等检查全覆盖,做到“一企一组、一企一策、一企一结果”。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工作。

责任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镇街文化中心

4.旅游行业安全。开展以东岳体育公园、旅游酒店等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及时维护维修健身设施,不能使用的要做好标志标识。督促景区经营单位加强景区内道路的隐患排查,发现道路隐患要及时治理;不能及时治理的,要采取禁行措施。督促旅游服务企业必须与合法合规的运输企业签订旅游包车合同,必须使用符合资质的客运车辆从事旅客运输。督促辖区内旅行社、运输企业做好游客交通安全提示,加强对包车客运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提示。

责任领导:殷朝阳

责任单位:旅游科、体育科、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5.直属单位安全。督促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等加大设施设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科室、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6.1+3重大活动的安全。配合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抓好国庆节期间枫香湖儿童公园的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严国锋

责任单位:旅游科

7.应急准备。要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应急所需物资准备。

责任领导:殷朝阳

责任单位:综合科

三、值班值守

各镇街和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近期关于信访稳定和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交班、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和维稳、安全工作“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从9月30日起至10月8日止,请各镇街和直属单位于每日10时前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当日信访稳定、安全工作综合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重大紧急情况请及时、准确报区文化旅游委综合科,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的情况发生。

联系电话:41423428,传真电话:41415372。区文化旅游委机关由带班领导带队,分为两组,一组到枫香湖儿童公园开展巡查,另一组值守综合科,并落实向上级报送安全稳定、旅游数据、安全播出等信息工作。

附件:区文化旅游委国庆中秋2020年值班表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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