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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64642E/2026-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评价事务性工作;按规定具体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智慧医院建设、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和网络完全维护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放射诊疗等协调发展,促进“医防融合”发展;协助主管部门统筹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核算、药品器械采购等事务性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于2020年4月经批准设立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立编制12人,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2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无内设科室,岗位设置有财务、医政医管、职业卫生、医养结合、信息管理员等岗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5.17万元,支出总计235.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21万元,减少68.45%,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基层卫生院超额绩效工资和提取的基层卫生院统筹资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21万元,下降68.45%,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基层卫生院超额绩效工资和提取的基层卫生院统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1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21万元,下降68.45%,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基层卫生院超额绩效工资。其中:基本支出235.17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1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0.21万元,下降68.45%。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基层卫生院超额绩效工资和提取的基层卫生院统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21万元,下降68.45%。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基层卫生院超额绩效工资和提取的基层卫生院统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9.93万元,下降76.3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资金未使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8万元,增长23.5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相应财政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3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96万元,占1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5万元,增长46.7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绩效工资调整、人员晋升工资变动追加社保缴费经费、退休人员调整健康休养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195.11万元,占82.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9.37万元,下降79.7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资金未使用。

(3)住房保障支出10.10万元,占4.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缴纳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74万元,增长29.4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绩效工资调整、人员晋升工资变动,相应公积金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水费、电费、设备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严格压缩公务接待等。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产生相关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救护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对我单位指导、调研和检查工作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产生非必要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产生非必要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78.95%,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要求和卫生行业需求专业技术人员、药剂、医生等线下,线上参加各种培训,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2024年度我单位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1笔,采购金额0.5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0.0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冬兵 联系电话:023-415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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