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MB1664642E/2026-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

4.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8.负责机关、系统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医疗机构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9.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

10.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1.承担重庆市璧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对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进行业务指导。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和璧山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教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财务审计科、医政医管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中医科、公共卫生科、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科、行政审批科、法规与监督科、家庭发展科、疾控科。

委机关行政编制27名,实有人员26人:含党委书记、主任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副主任3名;巡视员1名;调研员3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离休干部1名。退休人员37名。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9156.58万元,支出9156.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3.66万元,下降53.55%,主要原因:1、减少2023年安排新冠疫情防控专项1200万元2、减少2023年安排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医务人员584万元;3、减少2023年安排方舱医院建设含设备采购支出190万元,4、减少2023年安排免费核酸检测支出25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915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3.66万元,下降53.55%,主要原因减少了以下专项收入:1、新冠疫情防控专项12002、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医务人员584万元;3、方舱医院建设含设备采购支出190万元,4、免费核酸检测支出25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915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3.66万元,下降53.55%,主要原因减少了以下专项支出:1、新冠疫情防控专项12002、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医务人员584万元;3、方舱医院建设含设备采购支出190万元,4、免费核酸检测支出250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924.83万元,占10.10%;项目支出8231.75万元,占89.90%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9156.58万元,支出9156.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3.66万元,下降53.55%,主要原因一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2084.56万元;二是减少城乡社区支出2690.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5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8.22万元,下降23.35%。主要原因减少了以下专项收入:1、新冠疫情防控专项12002、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医务人员584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8.22万元,下降23.35%。主要原因减少了以下专项支出:1、新冠疫情防控专项12002、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医务人员58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2.45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67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8868.67万元,占96.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9.41万元,主要原因调剂减少了以下项目经费1、基本公卫项目区级配套665.72万元;2、医疗废物污水处理项目78万元;3、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10万元;4、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及医疗补助项目111万元等。

4)住房保障支出47.8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4.83万元,较上年减少6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1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5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1万元,下降15.56%,主要原因是按“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补助等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3年减少2690.44万元,2023年安排用于免费核酸检测2500万元,方舱医院建设含设备采购190.4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3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维费1.07万元,较上年减少2.43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

无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度持平。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24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7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的常规维护费、保险费、维修费,医疗急救和转运、重要活动医疗保障的燃油费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3万元,下降227.1%,按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

公务接待费1.40万元,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78.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60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2元,无车辆购置费,车均维护费1.07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1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78.40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7.33万元、物管水电11.60万元、接待费1.40万元、公务费运行维护费1.07万元、租车(含公务员车补)25.31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61万元,降幅6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托育建设75万元纳入机关运行,二是按“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5%。主要用于采购区域心电中心信息系统、卫生专网、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综合系统等政府采购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8231.75万元。(详见附件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璧山区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科    电话:023-41416081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