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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委实施“三大行动”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日期:2024-06-27

为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范管理,保障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实施“三大行动”强化公租房租赁管理。

一是实施租金催缴行动。成立租金催缴小组,全覆盖通知欠租对象,线上发送催缴通知1978条,线下针对欠租6个月及以上承租户发送催告通知363份,作出行政决定181次。截至目前,已完成120余户欠租追缴,追回租金35万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50套。

二是实施转租整治行动。成立公租房转租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拟定清查违规承租转租出借行为工作方案,同公安、街道等单位同题共答、联动处置,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全面比对全区10581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对象“一标三实”信息,对于信息不一致的,采取白加黑、5+2工作方式,逐户逐人核查人员和居住信息,对查实转租出借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实施腾退整改行动。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民生工程,区住房城乡建委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全覆盖核查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对象房屋信息,经信息比对,1049户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已购买自有房产。截至目前,对828户承租对象给予搬迁过渡期、清退住房等整改处理,221户正在整改中,将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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