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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布河边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6条,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府信息数9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流程,确保答复合法规范,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次,已完成办理,予以部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对公开的信息坚持“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维护更新政府网站,定期发布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开设信息公开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作用,方便群众查询惠农惠民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进行监测,保证发布的内容准确,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精准性不足,部分民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对复杂申请答复、政策解读的专业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惠农惠民补贴、公共服务等领域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更具针对性。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教育,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流程把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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