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093496992/2020-00011 | [ 发文字号 ] | 青杠街办发【2020】44号 |
[ 主题分类 ] | 人口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青杠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8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青杠街道办事处 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站、所、中心、大队:
为保证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璧山府发〔2020〕14号)、《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文件精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璧统发〔2020〕27号)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就青杠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街、村(社区)普查领导机构
(一) 成立青杠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尚晓波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蓝建、张礼任副组长,黄江、漆春梅、余云华、陈静(大)、邹燕、胡忠骥、谢椿、周绍全、卢元成、张荣利、刘洪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本区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青杠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人口普查日常事务工作。刘洪担任办公室主任,周庆、黄星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曾贵川、彭莉、谭隆梅、张泽兰、张海禄、陈璐、李明春、张远峰、曾月、刘发美、周妤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址在510室。
(二)指导13个村(社区)建立普查小组(附件1),在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普查宣传和实施工作,对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并上报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人口普查方面的有价值的新闻线索等。
二、组建“两员”队伍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配齐配强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人口普查指导员原则上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机关干部兼任,普查员由各村(社区)向社会临时聘请工作人员担任。人口普查指导员负责10%的普查抽样对象长表登记工作,普查员负责各普查小区短表入户登记工作。(人口普查指导员名单见附件2)
三、建立联系普查区制度
街道建立联系各人口普查区制度,原则上由驻村(社区)领导担任普查区联系领导,驻村(社区)干部担任联络人员,主要负责对各村(社区)的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监督普查员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督促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对各村(社区)普查工作进行验收,保证各村(社区)人口普查工作质量。(联系普查区人员名单见附件2)
四、工作责任和纪律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普查区联系领导和人员、普查指导员要通力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青杠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完成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对工作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责任心不强导致出现较大问题的,街道纪工委将按照相关纪律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人员自发文之日起在510室统一办公,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原则上与原办公室工作脱钩,全力保障人口普查日常事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青杠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群号:QQ534094290
青杠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指导员工作群:QQ1136496250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青杠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