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240X/2025-00023 | [ 发文字号 ] | 三合府发〔2025〕7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三合镇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4 |
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合镇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合镇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合镇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合镇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璧山安委〔2019〕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特制定本执法计划。
二、三合镇安全生产概况
全镇现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0家。其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砖厂1家、液化气经营1家(个体)、塑料加工(5家)、木材加工2家、纸厂3家,人员密集场所5处,烟花爆竹经营户16家,小水电站2家,茶厂2家,养殖企业1家,餐馆8家,旅馆1家,养老服务机构2家,学校1个,卫生院1个。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 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 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 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 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 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委〔2016〕14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季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要评估分析季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案卷归档,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 三合镇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2. 三合镇应急管理岗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3. 三合镇2025年度交通安全检查计划
4. 三合镇“一岗双责”责任岗位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合镇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1:三合镇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doc
附件2:三合镇应急管理岗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doc
附件3:三合镇2025年度交通安全检查计划.doc
附件4:三合镇“一岗双责”责任岗位执法监督检查计划.doc